车到山前必有路。(珠加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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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的原东家积极接触。没有什么纠纷是无法解决的,只要m0清楚对方的根本诉求。一家公司会选择状告前员工,绝不是为了做点损人不利己的事而已。经过协商,他们将最后一个作品从拍卖行取回,低价卖给了该公司,补足他们的系列贩售。 “一个曾经惹进官司的首饰”,为其赚足噱头,起到有利的宣传效果——哪怕是负面的。 设计师发表的新系列是原系列的姐妹篇,并对外公布,该系列其实有“春夏秋冬”四个主题,原东家手里的是最为青涩的春系列,现在发表的是秋系列,另外两个会在以后的日子与大家见面。 虽然只字未提官司的事,但已经足够把事件关系挑明,还趁着风波给她的新作品打了个广告。 前东家费这么大的功夫,就为了低价补齐春系列,日后兜售定要大肆宣传。只当那时,她就搭着顺风车,用“原设计师新作”的关键词拼命碰瓷,宣传自己的新作品,连广告费都省了。消费者都有喜新厌旧的情绪。又不是古董收藏级珠宝,何必放着刚刚发布的新作不买,非要去买那套已经公布一年多,都快审美疲劳的老系列呢。 论无赖,谁都不b谁差。 这下无话可说的人变成忱意。 她爬到床头,给司悬讲完后面的事:“原来不是车到山前必有路。”而是只要愿意铲,什么山都能给你凿出条路来。